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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房屋的实际交付之日?

时间:2025-04-11|栏目:郎溪律师|
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即转移占有之日,依据《商品房买卖解释》规定。未明确约定时,转移占有视为交付,此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责不清,产生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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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交付以转移占有为准。操作如下:1.查合同,有约定从约定;2.无约定,看实际转移占有情况;3.转移后风险由买方承担,需及时接收避免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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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交付问题常通过合同约定或法律认定处理。合同有约定按约定,无约定则依法律,视转移占有为交付,据此确定风险承担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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